加拿大法院離婚通知書送達
我目前人在台灣
加拿大法院離婚通知書只要確認我先生有當面交給他就好,不需要他簽名,只是要有第三者親手拿給他,不需要告知是什麼郵件就好。
然後第三者要跟我在律師事務所公證,由他簽名證明他的確有交給他通知書,再請公證律師簽名即可。其他就沒有事情。
如果他看過通知書有異議,他也沒有辦法拒絕。因爲在加拿大離婚一律是走法院程序,分居一年,只要有一方在法院提出離婚申請,另外一方只能接受,沒有反駁的機會,我的小孩子都成年了,我也沒有財產,十幾年來,我都是租房子住,銀行也沒什麼存款,只是打工一族,我也不想要他的錢,只是想後半輩子過自己的人生罷了。
我不知道您的事務所有做這種業務嗎?費用大概多少?我會告知您他的地址,就像送快遞一樣給他就好。麻煩您盡快告知是否接受此委託,如果可以週三上午我就去您的事務所,請您過目文件,希望在週五中午前完成,因為我週五晚上就要飛回加拿大,因為我只有一週時間在台灣。
非常感謝!